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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《连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若干规定》的通知


来源: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4-05-04 00:00:00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 

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《连州市工程建设

项目招标投标若干规定》的通知

 

各镇(民族乡)人民政府,市直有关单位:

根据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<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若干规定>的通知》(清府〔2014〕25)的精神,经研究,决定废止《连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若干规定》(连府办201298号)。

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我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按《广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>办法》[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(第3号)]执行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连州市人民政府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5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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